“破案不易,追赃更难”。近日,成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成功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后,为挽回农民损失,民警历经两年,追回赃款一百余万元,及时退还受骗群众。
“对群众来说,能拿回损失的财物才是最重要的。”办案民警介绍,2009年3月4日,成武县公安局接到汶上镇村民程某等人反映称,成武县农民科技协会李某等人以发展杨树苗木种植,并负责高价回收为名,骗取自己及其他农民大量钱财。成武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刻进行调查,并于2009年9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陆续抓获。
原来,2007年9月,犯罪嫌疑人姜某受淄博一家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委托,在成武成立某品牌林业成武指挥部,并被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在成武推广种植这种杨树苗业务。之后姜某招聘人员并任命为分部经理,由分部经理具体负责推广种植杨树苗业务,并从其所推广的亩数苗木中取得提成。
这家林业公司对推广的业务,负责提供杨树种条,种植户需交款六百余元至一千元不等进行种植。公司承诺负责回收并与分部经理签订合同。期间李某及其公司股东、会计李某某多次到成武进行宣传、讲课,并承诺按合同规定负责回收。经查,这家公司在成武共推广种植原种苗270亩(每亩5000段);合作育苗1041.6亩(每亩3100棵),涉案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均未按合同约定予以回收,2009年春节后,犯罪嫌疑人虚构“出车祸有生命危险”谎言后逃匿,在淄博的公司办公场所也人去楼空。
案子虽然破了,办案民警发现,追缴被骗款却成为一大难题。这家公司公司在济南、淄博、东营、德州、济宁、枣庄、聊城及菏泽定陶、牡丹区均已同样的行为进行合同诈骗活动。为挽回群众损失,成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努力一年无果后,于2011年上半年通过经侦系统新建立的“全国经侦跨区域办案协作平台”,向涉案的十四个县市发布了协查,终于在近日追缴回赃款一百余万元。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