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林业局组织生态产品价值、竹产业、中药材、林业碳汇等领域专家对《丽水市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专项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实施方案建设背景和介绍,审查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实施方案评审。
今年3月30日,国家林草局复函(办函字〔2023〕50号)浙江省政府,同意丽水市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系全国唯一。丽水市将以此试点为契机,深化探索国家公园、林业金融、森林碳汇、林地股份合作等机制,大力实施林权改革聚富、生态管护育富、产业发展造富、森林碳汇增富、整体智治筑富“五富”工程,合力打造“深化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公园联动保护发展创新区、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森林碳汇先行试点区、林业治理体系改革试验区,加速推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推动林区共同富裕,推进林农就业增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下一步,丽水市林业局将按照专家意见对实施方案做出进一步优化完善,按程序报批,加快推进试点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