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  苗木  广东  种子  银杏  山东  绿茵  北京  法桐  造林 

农村土地要“合并”!确权过的土地怎么变动?

   日期:2020-07-17     浏览:1911    评论:0    
核心提示: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土地整合也成为2019年土地改革的重点工作,但随着农村土地整合整治工作出台之后,许多农民朋友都在担心

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土地整合也成为2019年土地改革的重点工作,但随着农村土地整合整治工作出台之后,许多农民朋友都在担心此项工作究竟如何开展,尤其是现阶段土地确权工作基本结束,土地整合是要收回已经确权的土地吗?其实这是农民朋友对土地整合工作的误解!

农村土地整合主要是对农村零散话的土地进行整合,通过土地互换、“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等方式来让农民朋友手中分散、零星的耕地进行集中化处理,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实现土地规模化、连片化耕作,提高农民的种植生产能力。而土地整合的主要前提就是保障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以及尊重农民自愿为原则!所以农村土地整合并不是要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而是对农民手中零散的土地进行规模化整合!

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村的土地大多都是分散、零星的承包,而土地确权工作也是在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承包经营权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确权登记,同时在土地确权是国家已经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的土地承包权益长久稳定不变,所以土地整合并不会收回农民已经确权的土地。

而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土地整合整治,提高土地的种植效率,降低农民朋友的种植成本!

农村土地整合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使用效率,降低农民的种植成本,不过现阶段农村还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建设用地,这些闲置建设用地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也是阻碍了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所以对于农村闲置的建设用地也会进行整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长期闲置的建设用地将会被农村集体收回,利用到土地整合工作中!

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济南森林苗木种植销售中心
济宁市金彪园林种植基地
育美花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五常市显和绿化苗木繁育基地
注册>最新加入
最新展会
网站首页  |  在线发布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会员注册  |  广告列表  |  汇款方式  |  投稿中心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