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相继在“三北”、长江流域等地实施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湖北有60个县市区被国家列入长江中下游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范围,其中夷陵、秭归、巴东、谷城四地于1989年先行启动了长防林试点工程。根据此次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我省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涉及12个市州50个县市区,其中建设面积居前五位的地区分别是咸宁、荆州、十堰、黄冈、孝感,人工育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总面积分别为7.30万亩、6.90万亩、3.30万亩、2.90万亩、2.80万亩;建设面积居前4位的县市区分别是石首市1.60万亩、嘉鱼县1.60万亩、监利县1.50万亩、通城县1.50万亩。
省发改委表示,该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国家发改委对该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各地要按照《湖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记者李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