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国家农发办印发的关于《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2 》及《农业综合开发木本油料及示范项目指引(2018-2020年)》的要求,从2017年到2022年,涉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林业项目补助资金,将重点支持四类林业的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还将给予最低200万以上的资金补助。
一、扶持的项目
1、木本油料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0万以上
此项目主要是突出科技示范、良种示范、栽培示范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油茶、核桃、油橄榄及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
2、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0万以上
此项目主要是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结合林下空间的优势,发展林下药材及林下食用菌种植等林下经济,目的在于提升林地复合经营能力。符合条件的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
3、特色经济林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0万以上
该项目主要是在适宜地区,发展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红枣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森林食品,建设高产高效的示范基地。 符合条件的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均可申报。
4、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00万以上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主要是国有林场(森工企业),采取人工造林、现有林改培等集约的经营措施,着力培育中短周期的速丰林、大径级用材林及珍稀树种。
二、扶持的对象
包括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经营主体。
三、扶持的条件
1、龙头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资产优良,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及经济实力,有着较强的自筹能力。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来进行大数据渠道查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没有被列入监管的黑名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也规范,能够保证项目按照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及有效使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来进行大数据渠道查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没有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还要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及带动作用强,社员数量不能低于30户。
3、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来进行大数据渠道查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没有被列入监管黑名单。有着较强的管理和主营业务,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较强的自筹能力。
四、投入的规模
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比例较高的省份可适当降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财政资金采取补助方式,积极鼓励开展先建后补,探索开展PPP等其他扶持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林业示范项目的扶持政策,可以看出,国家此次对于林业的扶持力度也是非常大的。退耕还林给生态环境及农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支持,很多由于过度耕作和放牧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都因为森林的重新出现而逐渐好转。不过,要想让森林成为大家愿意投资的一种资源,那就必须充分发掘这当中的经济价值。利用补贴政策来推动林业的发展,是非常直接有效的一种方式,借助国家的资金扶持,可以迅速地转变种植方式,让真正适合发展林业产品的地区找到自己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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