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生态公益林用地必须符合《银川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及相关规划,是在确定的生产防护绿地、银西防护林项目区、郊野公园、林地、宜林地、荒地等区域内实施的具有公益性的生态林业建设,且土地权属清晰,具有合法的土地经营(承包、租货、流转)手续,无法律纠纷和矛盾。同时,生态公益林集中连片面积要在5000亩以上(含林区通道两侧),建成年限满5年,阔叶乔木胸径大于或等于10厘米,针叶乔木冠幅大于1.5米、高度2米以上。
附:申请补偿资金所需材料
企业及社会组织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态公益林土地使用证明
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个人
身份证
土地使用证明
建设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