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以清家底、促健康、承文明为重点, 培育一批古树名木保护专业队伍和专业医生,建成一批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和休憩区,建立古树名木“身份证”制度、保险制度和认养制度等,努力把全省的古树名木有效保护起来,传播森林文化,建设生态文明。
行动包括10项主要任务。一是制定保护法律。争取省政府在2016年出台《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实现保护古树名木有法可依。二是开展资源普查。用两年时间组织实施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鉴定工作,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状况,并形成完整的资源档案。三是实施科学保护。确定妨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主要因子,制订“一树一策”保护方案。2018年前完成一级古树和亟需抢救的古树及名木的保护工作。2019年-2020年开展需救助的二级、三级古树的保护和复壮工作。四是推进智慧管理。绘制全省古树名木地图,开发古树名木身份、位置和档案手机APP,开发信息监管平台,定制每株古树名木二维码。五是统一标识标牌。向社会公开征集古树名木标识,设计出内容、规格统一的古树名木标牌。2017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全省古树名木挂牌工作。六是建设主题公园。挖掘古树名木文化、生态、旅游功能,以古树名木群为中心,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古树名木特色休闲场所及主题公园。七是推行综合保险。2017年起,逐步推进全省古树名木综合保险。八是建立认养机制。2017年6月底前,制订出台《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在认养形式、认养途径、资金管理、认养权益等方面全面推行古树名木认养工作。九是培育专业队伍。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培育古树名木保护专业队伍和专业医生。十是加强宣传教育。编辑出版有关宣传物(品),运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任务实施过程中,全省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古树名木权属,落实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人;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各级林业部门将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抢救、日常养护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科技支撑,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研究和产学研协同攻关,制定技术规范,提升保护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