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那坡县被命名为“广西园林城市”。加上本批次获评城市,截止目前,广西园林城市累计已达40个。
根据《广西园林城市申报和考评办法(修订)》,2015年11月至12月,自治区住建厅组织专家对2015年申报市、县进行了综合评审。专家组认为,融水苗族自治县、那坡县两个县已经达到广西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命名融水苗族自治县、那坡县为“广西园林城市”。
据悉,近年来,融水县围绕“两轴三肺,多核多点,网脉结合”的总体绿化格局,打造独具特色的融水山水园林城市。目前,融水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8.70%,绿地率达35.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6平方米,各项相关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广西园林城市标准》(修订)要求。
那坡县以“水在城中,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楼在园中”作为县城建设定位,积极推进广西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31.28%,绿化覆盖率达34.9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44平方米。2015年,该县还荣获了第九届广西市容“南珠杯”先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