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公布命名了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名单,石泉县榜上有名,喜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石泉自2011年省级园林县城验收以来,随即启动了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通过强力实施“公园广场绿化精品、街道绿化林荫、河道绿化绿色长廊、公路绿化景观、庭院绿化普及、立体绿化美化”六大工程,着力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同时抢抓国家南水北调中线、丹江二期治理工程及汉江综合整治等机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力度。如今石泉城镇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初步实现了“绿满广场公园、绿掩街道两边、绿贯河道沿岸、绿荫公路沿线、绿挂亭台景观”的目标,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9.89%,绿化覆盖率43.0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80平方米。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94.8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