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核查的内容包括证照、主要负责人、注册人员、承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备案、工程项目履约等情况。核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由园林绿化企业对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通知要求进行检查,现场核查由核查组查阅上报资料原件、召开座谈会、述职、函询等方式进行现场核实。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城乡建委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核查的具体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核查过程公开透明,核查结果客观公正。目前,3个核查小组已完成对35家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企业现场核查工作。
■记者 王松林 通讯员 吴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