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一五”期间,我国为了扶持花卉产业发展,对花卉种苗、种球、种籽进口实行免税政策,科研单位以及生产企业引种更加便利,生产成本降低。未来5年是否还能享受这种便利和实惠,一直是从业者关注的焦点。作为国内最重要的花卉主产区,云南在“十二五”第一年颁布的这项管理办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让处于等待中的从业者松了一口气。
近年来,随着我国花卉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等产品的数量也在增多,导致很多地区出现免税配额不足的现象。如何合理分配有限的免税配额,云南新颁布的这一管理办法提供了借鉴。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用于研究开发花卉新品种或培育自主品牌的,免税计划予以优先重点保证。而花卉种植企业和科研单位在花卉免税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当年免税计划不足或多余时,应于9月底之前书面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并作出书面说明,分析免税计划完成情况并说明需增加或减少进口免税额度的原因、品种、数量及金额,以便于主管部门进行整体协调。
云南丽都花卉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应雄说:我国花卉的育种和种苗生产在国产化和品种资源积累方面,与花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部分花卉种苗、种球产品仍会依赖进口,特别是育种所需要的品种资源,企业会频繁地从国外引种,因此免税政策的出台是及时而且必要的。
上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的,不得享受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税政策。对于这一条款,很多销售代理商认为:现阶段,我国的花卉生产主体是单个花农,企业以及合作社仍只是少数,让生产者直接与国外的生产企业打交道不太现实,销售代理商作为中间贸易环节,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贸易风险、保障进口种球种苗质量、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有着存在的意义和必要。如其在进口环节不能免税,关税和增值税成本最终仍会转嫁到花农身上。实际上,我国在蔬菜种子的进口方面实行的是无差别免税的优惠政策,最终的生产者可从中受益。
不少云南企业透露,虽然政策已经出台,但目前免税指标还没有正式下达,企业需要垫付相关税款,这给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压力,希望主管部门能加快效率,在短时间内完成指标下达。记者采访了北京、浙江等地的一些花卉种球种苗进口企业,他们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花卉主管部门关于进口种苗免税的正式文件,只是得知云南率先公布免税政策,但大家普遍认为这是一个信号,在未来5年政府相关部门仍然会通过免税等政策,重视和扶持花卉产业发展。(黄正秉)
来源:农博网--中国花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