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月份,隆林各族自治县的大山热闹起来,各族群众纷纷投入到“大种树”之中来。该县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大提高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从2010年11月起至今年2月28日,全县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共18万人次,义务植树造林90万株,完成造林植树3.0039万亩。
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隆林遇到历史罕见旱灾,营林生产严重受挫。从2010年11月起,由于雨水充沛,全县开始调苗补苗,抢抓时节造林绿化。该县林业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为把林业损失减少到最低,该县早部署、早安排,认真制定绿化造林方案,明确乡(镇)和部门绿化造林职责及目标任务,定目标、定任务、定职责;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计划。做好绿化建设资金预算,在积极争取上级造林绿化扶持资金的同时,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出资参与造林绿化,即群众在连片5亩以上的宜林荒山荒地上造林,均可享受由林业部门无偿提供的种苗;完成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任务的群众,经林业技术员实地检查验收合格的,县财政将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补助资金直接划拨到造林业主账户。
此外,该县还正确引导,通过产业扶持大力推行林下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模式,不断增加林农收入,从而实现造林绿化“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目标。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