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的山林有福气,林改让它们找到主人落了户,主人还替它们雇起了“林保姆”。
龙泉的“林保姆”,是伴随林改衍生出的新行当,其实就是专门为农民代管山林的托管专业户。
如今,龙泉的“林保姆”已经超过280家,经营林地面积达70万亩。“林保姆”在龙泉的兴起,很好地解决了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山林失管的问题,使原来分散在千家万户的山林重新集中,为林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创造了条件。
■“林保姆”保山清水秀
龙泉是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县(市)、南方重点林区县(市),素有“浙南林海”之称。
上世纪80年代初,林业“三定”之后,山林逐步成为当地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龙泉不少农民再也无心守着那点吃得饱、富不了的山林。外出经商务工的林农日益增加,造成山林疏于管理、林相破败、林地退化,经济与生态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山林没人管是不行的。我不忍心看着山林荒废,就想替他们管起来。”道太乡王庄村农民周水其左思右想,脑中冒出了代管山林的想法。从2006年起,他以代管、收益按比例分成等形式,管护了本乡9个村132户(含集体)的疏林低产山和荒山2.1万多亩,其中荒山造林1000多亩。他所造林的山场,苗木成活率均在90%以上,且长势喜人。
一传十,十传百。周水其的成功激起了一些外来投资商和有实力的农民开办山林托管业务的念头。专业护林队逐渐多了起来,龙泉的山林得到恢复性生长,生态与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林保姆”保致富增收
王健伟是最早开办山林托管公司的农民。2006年公司一成立,本村和邻村的农户纷纷主动找他签订托管协议。
“托管不怕多。”王健伟说,“规模经营的成本要比零星经营低,托管的山林越多,利润空间就越大。”
“林保姆”现象引起龙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林保姆”的经营管理行为,他们从规范操作等方面入手,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林保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开展规模经营。目前,龙泉的林权主要采取转让、分成、租赁、托管、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形成了以“林保姆”为特色的托管型、股份式企业型、租赁式林业综合开发型、农民专业合作型等多种新型市场主体。
浙江兴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目前龙泉股份式合作经营规模最大的“林保姆”。公司经营的山林面积已达3.4万亩,参与股份合作的农户超过1100户。企业通过与农户协商,收益6∶4(公司60%、农户40%)分成,参加合作经营的农民户均每年可从公司分到至少1000元。
“林保姆”已经成为促进龙泉山区经济发展与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力量。
■“林保姆”保一方安宁
兰巨乡桐山村季文飞等20多户农民的300多亩山林由于离村较远,管理不便,林木经常被盗伐,并由此引发纠纷。2006年,季文飞与其他农户一起,与托管公司签订了托管协议。
季文飞说:“山林托管后,再也不用担心林木被盗了。我无牵无挂地外出打工,几年后还有一笔分成,很划算。”
屏南镇梧树垟村的300亩集体林地,以往常常被盗伐。托管公司成立后,村两委主动要求托管。由于公司专门聘请了护林员巡山看管,盗伐现象再也没有发生过。
森林通过委托经营管理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户间的山林纠纷,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了和谐稳定。林木林地流转后,农民还可以利用流转获得的部分资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