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赤峰市不断加大城市投入和建设力度,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承载力和城市品位显著提升,中心城区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百万人口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五年来,全市共投入绿化资金7.83亿元,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24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46.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26%,比
2005年增长1.5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1.41%,比2005年增长1.5个百分点。新城区重点实施了玉龙南广场、漠南长廊Ⅲ系列、林东路南侧生态林地等街路绿化和景观建设工程。老城区重点实施了钢铁大街、桥西大街、昭乌达路等街路绿化及站前广场、红山广场、松州公园等绿化工程。
全市城市排水完成投资3.83亿元,排水管网总长度达到915公里,投资1300万元改造或新建泵站8个,有效提高了中心城区排水能力。全市启动建设11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总投资概算2.93亿元,完成投资1.47亿元。环卫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35亿元,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28%。完成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整治13.3公里,完成投资7.5亿元。建成堤防26公里,橡胶坝12座,夏季可形成连续水面180万平方米,绿化硬化面积达40万平方米,建设堤顶道路16万平方米,安装路灯379盏,河道景观初具规模。中心城区新增公交车辆242台,新增营运线路20条,年客运量达1.3亿人次。
赤峰市建筑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64.7万平方米。赤峰市被确定为2010年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克什克腾旗被确定为2010年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面积为2571.56万平方米,完成总投资379.05亿元。截至2009年底,赤峰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1平方米,比2005年底增加4.6平方米。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形成。
建设廉租住房29.8万平方米,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2个,改造户数10455户,总投资29.9亿元,建设安置房6814套。
赤峰市小城镇建设成就显著,村镇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全市累计投入小城镇和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亿元。采取“突出重点,典型引路,梯次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方法,狠抓试点镇建设,涌现出了热水、贝子府、海拉苏、乌敦套海、王爷府、八里罕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来源:赤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