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省林业厅委托,由省林业规划院承担的《辽宁省平原绿化三期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高辽宁省平原绿化、美化、净化整体水平,发展生态农业,为辽宁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越的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省林业厅决定在全面总结我省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以平原地区各县(市、区)提出的平原绿化规划为依据,结合平原绿化的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并由省规划院承担编制我省平原绿化三期工程建设规划方案。
该工程建设涉及全省9个市33个县(市、区)。工程建设的实施将有效增加全省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平原区生态环境。
来源: 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