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州市出台《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标准》,要求新建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5%,旧区改造绿化率不低于25%。
标准规定,居住区及单位绿地指标为: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改造不低于25%;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宾馆、机关团体、部队等的绿地指标为: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40%,旧区改造不低于30%;工业、仓储、商业等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绿地率不低于30%,并设立宽度5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其他单位附属绿地指标为: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5%,旧区改造不低于25%。
该市还规定,原则上城市每500米距离和每一个街区至少建成一处具有一定规模(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旁绿地、小型游园和绿化休闲场地。
来源: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