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拟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城市(地区)有12个,其中广东省共有2个,分别为中山市和深圳市福田区。
中山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杨文东介绍,中山曾经获得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但与现在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相比,后者的指标要求更高、更全面。此外,能够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等称号是参评“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必备条件。
与以往的各种称号相比,生态建设示范区除了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高要求外,还对三产、生产总值、居民收入、教育等较为全面地做出了明确要求。杨文东还表示,如果顺利命名后,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也是有一定年限的,估计不会超过五年。超过年限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复核,然后再决定是否能够保持该名称。
(来源:广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