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地处滇中偏西,素有“林海明珠、茶祖之源、芒果之乡”的美誉,是云南省重要的林浆纸、林板、林化产业基地。景谷有集体林地336.7万亩,2005年8月景谷在云南省率先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成为云南省9个试点县之一,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全县已确权集体林334万亩,核发林权证5.9万本,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8%。同时,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实现了探路子、创机制、活林业的改革目标。
——林改让林农心花怒放。林改确立了农民林权经营者主体地位,使农民真正拥有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林改前,景谷的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比例不到30%,林改后,家庭承包经营面积达310.6万亩,占已确权林地面积的92%。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林改后农民爱林、护林、造林、营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户自发造林面积从林改前的10万亩迅速增加到31.8万亩,全县人工造林面积达139.4万亩。林改收取的承包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寨面貌焕然一新。如今林农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分到户的林木已经成为部分群众的“养老树、小康树、保险树、大学树”。
——林改使林业发展充满活力。景谷立足森林资源优势,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林浆纸为龙头,林化、林板为两翼,林下资源开发为补充的林业发展之路。
林产工业更具活力。景谷拥有“云景公司”和“景谷林业”两个林产工业龙头企业,但原料供应是企业做强做大的瓶颈制约。林改后,把企业的原料林基地与农户的分散经营结合起来,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建设原料林基地42.5万亩,由企业提供全部造林及管护投入(包括林农造林的劳务费),农户提供林地,采伐后企业收购原料,扣除全部投入和服务费后全部是林农所得,既解决了企业原料保障和林农无资金造林的问题,又增加了农民劳务收入。2009年通过采伐原料林,林农获得纯收入达9852万元,实现了保障原料、林业增效、改善生态、增加农民收入的四赢目标。
发展机制更具活力。一是融资平台初步搭建。二是管理服务能力提高。在云南省较早成立林业管理服务中心,为林农提供抵押登记、资源评估、森林保险、林权流转等服务。建立林产品交易市场。三是林政管理和科技服务能力提高。大力实施科教兴林、人才强林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和产、学、研结合的创新研发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
——林改带来林区经济大发展。2009年,实现农村林业产值7亿元,占全县农业产值的35%,比林改前增长了1倍多;全县林农采伐销售林木收入1.2亿元,比林改前增加4000万元。林改实现了资源平等享有,林下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步伐加快,既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又使林农从此有了固定收入。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