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2005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来,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的主体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正在全面展开。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确权面积7861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39%;参改农户434万户,参改人数1523万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发展林地经济的积极性,林业产值大幅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农民由“要我造林”变为“我要造林”,在护林上由“漠不关心”变为“主动管护”。农民已经不是像以前那样简单地靠“砍木头”为生了,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发展涉林经济上。林业种养业、林产品加工业、森林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已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1374个,中药材、人参、林蛙、板栗、育苗等专业协会615个。各地相继制定了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鼓励政策,农民有了较大的致富空间,林农持续增收能力显着提升。在农民人均收入中,林业的份额大幅提升,2009年辽东地区农民林业收入已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林改后,全省从事林业产业的人数已达1200多万人,是林改前的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