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重庆”建设不仅要实现“一年再种十年树”,更要展现重庆务林人只争朝夕、敢于拼搏、勇立潮头的气魄和胆识。同时,也为我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崛起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一年再种十年树”
林木种苗产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
“一年再种十年树”是对森林重庆种大苗、建大绿,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的一种诠释,体现了重庆人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倾力打造森林城市的超前意识和胆略。“一年再种十年树”既是一项宏伟的目标,又是一项超常发展的重大举措,展示的是全市林业人推进森林重庆建设的必胜信心。
“一年再种十年树”吹响了我市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的冲锋号。森林工程的快速推进带动了我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全市苗圃基地由2008年初的10万亩增加到目前的18.5万亩(加上花卉面积已达30万亩),苗圃产业已具雏形。当前,我们要大力调整思路,超前规划,加速推进,实现从被动育苗到把种苗作为一个产业发展的转变,精心打造西部地区最大的苗木生产供应基地,变“买周边”为“卖周边”。
建大型特色苗圃
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森林工程建设种苗需求量极大,如何解决好种苗供应问题是森林重庆建设的重中之重。
我市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应坚持“政府引导、业主实施、市场运作”的原则,对速丰林、生态林种苗实行订单育苗,对绿化苗木生产实行市场运作,政府给予引导并适当扶持。还应坚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突出区域特色,确定主打品种,着力培育经济效益较高、生长迅速的优良乡土树种、速生树种、工业原料林树种和珍贵树种,形成拳头产品,培植骨干产业。
而苗圃基地建设应大量引进有实力、有技术、善经营的业主,整合现有苗圃资源,扩大规模,形成产业,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今后新建苗圃计划的下达,应由各区县竞争,重点布局在有基础、有思路、有扶持、有特色的区县实施。每个苗圃应培育1-2个适生性强、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主要树种(品种),搞好深度开发,打造特色苗圃,向业主化、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强化科技服务
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扩模提质的支撑
加快实现我市林木种苗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苗圃基地建设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方向转变。通过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优化品种结构,提升苗木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行节水灌溉、设施育苗、容器育苗、轻基质育苗、切根育苗、菌根育苗、地膜覆盖育苗、组织培养、芽苗砧嫁接、生根粉应用等先进实用育苗技术,推行绿化大苗容器栽培技术,不断提高苗木培育水平。
积极开展优良乡土树种和名、特、优、新经济林树种优良林分、优良单株的调查选择和收集保存工作,建立林木良种繁育基地。通过加大林木品种审定力度,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市财政每年安排林木良种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比试验、品种审(认)定、良种选育推广、良种基地管护、种子贮备、种苗标准制定等。
同时,通过筹建重庆林木种苗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大苗木培育数量、规格及价格等信息服务。大力推行种苗“一签两证、采购招标、市外调苗准入、苗木最高限价和质量责任追究”五项制度,确保种苗质量。适时开展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种苗市场秩序,确保我市林木种苗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落实优惠政策
林木种苗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为加快推进我市林木种苗产业,拟再新建苗圃14万亩,改扩建苗圃6万亩,全市规模以上苗圃基地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加上花卉面积达到50万亩。
林业部门确定苗木培育品种,由业主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业主应符合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且圃地规模在200亩以上、集中成片,土地租期在5年以上。
同时,鼓励高速公路景观林带外建设苗圃基地,实行“林苗一体化”。土地可由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租用,委托林业投资公司、国有林场、苗圃等国有单位经营。如果国家新安排坡耕地退耕还林任务,可优先安排建设“林苗一体化”项目。苗圃可种植不同规格的绿化苗木,并适当加大种植密度,尽快建成苗木供应基地,但起苗后应保证每亩苗木保存株数不低于造林密度标准。
此外,城周森林屏障、长江两岸森林工程建设、农村荒山绿化也要与苗圃基地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林苗一体化”。凡苗圃基地建设租地10年以上且达到一定规模者,各地政府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市里命名一批“市级林木良种基地”,开展“质量信得过苗圃”评比工作,实行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