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发布第3号林长令——《关于加快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令》,要求各地通过“扩绿、兴绿、护绿”等切实举措增强“两山”转化能力,加快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林长令强调,要压实各级林长对林业资源管护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资源管护质效,巩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基础。全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做大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总量。发挥各地特色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核桃、杜仲、油茶、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森林碳汇等林业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品牌和支柱产业,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壮大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增量。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功能基础上,充分挖掘“碳库”价值,拓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林长令提出,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建立和完善林权流转服务机制、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林木采伐审批服务为抓手,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碳汇项目开发,不断创新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保障。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林业生态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制度体系。(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