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单位部分林木所有权及林地经营权公开转让,请有意向的受让经营主体在有效期内报价。
一、转让方信息
名称: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18-1号
法定代表人:汪小进
二、转让信息
1.林木信息
位于长丰县岗集镇金湖社区基地内的香樟树面积为48.54亩,共358株,树高约2.2米,平均胸径16厘米,林木蓄积总计约15立方米。
2.林地信息
林地位于长丰县岗集镇金湖社区,面积48.54亩,林地所有权归长丰县岗集镇金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承包权归长丰县岗集镇金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所有。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于2009年与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取得所涉林地200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经营权。
三、受让方资格
1.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最低限价及报价时间
林木所有权转让费最低限价为人民币5000元,林地经营权转让费最低限价为人民币6000元(转让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价方应在2024年9月6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或寄至我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安徽省林业综合楼311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18-1号
单位: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551-62631610;13605692059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按附件格式编制,逐页加盖公章或签字,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6时
地点: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304会议室
七、中标方式
我院组织工作组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6时召开会议,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定,从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按照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如最高报价有两家以上报价相同,需进行二次报价。
八、合同签订
确定受让方后3日内签订转让合同。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款项。
十、其他
1.林木受让方在进场采伐前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采伐协议》。《林木采伐许可证》由受让方协助转让方办理,运输证件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方应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有限期内完成林木全部采伐、运输、清场工作(包括清理伐根和树枝工作)。
2.林地受让方须确保林地性质不变,2025年3月底前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树种、密度等符合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受让方需自2026年1月1日起与长丰县岗集镇金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经营权流转合同。
3.以上为两个转让标的,报价方可以选择一个标的进行报价,或选择两个标的同时进行报价。报价方自行勘察现场,若有疑问,请向我方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551-62631610;13605692059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