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丹东市发布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动幸福宜居城市建设的决定》(2024年第1号)市级林长令,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牢林长制工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推动幸福宜居城市建设。
一是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深入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山水融合、绿色发展、幸福宜居的美丽丹东。
二是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编制丹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国土绿化用地安排合理合规。加强辽东重要水源地保护治理工程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三是依法严格保护林地。严格执行林草资源用途管制、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集约使用林草资源,坚决防止林地草地非正常流出。要针对国家林草局龙江专员办、省林草局林草资源监督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去存量”“遏增量”,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守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底线。持续落实防灭火一体化要求,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落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推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
五是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突出抓好“一病一虫”防控。聚力巩固丹东市松材线虫病疫区整体“清零”防控成果,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狠抓疫木源头管理,加强美国白蛾科学防治,坚决维护全市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六是加快自然保护地建设。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的落地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全市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和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不断提升。(信息来源:丹东市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