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林草种苗在全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重要基础保障作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新动能,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林草种苗振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省级以上林草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林草良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数量达270个以上,收集林草种质资源3300份。全省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种子生产供应体系进一步健全,苗木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种苗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种苗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实施方案》提出要完成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二是加大林草品种选育与推广力度,三是提升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四是增强种苗供应保障能力,五是加强种苗监管和法治建设,六是加强种苗信息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林草种苗工作作为一项林草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出台林草种苗扶持政策,加强种苗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要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预算内资金投入,支持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和评价,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扶持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要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育种团队加强合作,建立和完善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体系;要加强国土绿化与种苗有效衔接,根据我省荒漠化综合防治、“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需求,分析造林树种的数量、规格需求趋势,提前安排好适销对路的种苗生产。(信息来源: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