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林业局印发《贵州省林业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该贴息政策明确了贵州林业产业项目贷款(以下简称“贵林贷”)的贴息标准,对于在特定贴息年度内存续并正常还本付息的林业产业贷款,将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年贴息率不高于3%。这一政策旨在减轻林业企业的融资压力,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我省林业产业中来,促进贵州林业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林业产业项目贷款是指林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在“贵州林业产业服务平台”和从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贷款(不包括民间借贷)。贴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贵州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规范了林业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条件,如,油茶、山桐子、竹、花椒、皂角等经济林基地培育、林下种植养殖、花卉苗木培育等一产项目,木竹材和林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仓储设备等二产项目,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技术创新推广、林产品品牌建设等三产项目以及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等一二三产融合项目。此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的申报主体将会被优先纳入贴息范围。
《管理办法(试行)》还明确规定了有关项目的申请和核准流程。记者了解到,“贵林贷”申请和核准流程将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1.每年6月30日前,根据省林业局当年通知重点支持方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将组织辖区内贷款主体申报年度贴息,经营主体须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利息支付单据、支付凭证(贷款使用情况)、征信报告、该林业产业项目年度情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现场核实工作。申报贷款贴息主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将银行征信查询纳入审核环节。
2.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受理汇总申报信息,经合规性审核和现场核实后,上报市(州)林业主管部门。
3.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各县(市、区)的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对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向省林业局推荐。
4.省林业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编〔2021〕5号)相关规定,组织第三方机构和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抽查项目现场,根据省级财政预算贴息资金规模,结合各市(州)推荐情况,综合平衡提出贴息资金分配比例,在省林业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呈省林业局党组会审议后报省财政厅按程序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此外,《管理办法(试行)》还明确了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等。该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当前部分林业产业项目“贷款难”的实操疑惑。而此次贴息政策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增强“贵林贷”的吸引力,让更多的林业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