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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林草承办〔2024〕1号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60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侯永利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药材种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大力支持发展林下中药材。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优势道地和药食同源林草中药材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建设林草中药材生态培育基地。支持太行山、燕山适宜地区发展酸枣、连翘、黄芩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野皂荚改造及利用,支持张家口、承德适宜地区发展黄芪、金莲花、百合、赤芍、沙棘等,支持冀中南地区发展金银花和枸杞等。严格管控化学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加强生产技术、流程、环节等规范与管理,生产质量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的绿色或有机中药材。
二、加强对林草中药材产业的资金扶持。以现代林果花卉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为抓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合作社加大项目和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要求,结合当地森林资源状况,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建立一批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2024年,我局共安排财政资金1280万元支持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市建设酸枣、连翘等高标准林果示范基地项目,示范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中药材产业。
三、强化林草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林果花卉及林下经济产业技术支撑体系专家团队作用,2024年新成立林下经济专家团队2支、枣专家团队3支、皂荚专家团队1支,加大对林草中药材生产培训指导力度,建设示范园,提高林农和基层技术人员生产管理水平。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