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林长履职能力攻坚年。为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主线,着力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日前,芜湖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林长徐志签发2024年1号总林长令。
总林长令号召,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林长责任区制度、林长联系林业产业基地、林长联系林业经营主体、林长联系基层林长六项基础性工作。注重凝聚各方力量,协同落实林业保护发展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处置重大风险,强化各级林长重大重点工作的领办督办,督导推进1项以上重点任务、牵头协调1项以上难点问题。
总林长令要求,坚持市域统筹、整体推进,以点带面,不断提升芜湖市示范点建设整体水平。围绕林业发展禀赋,各级林长要深入了解辖区范围的特色林业资源、特色林业产业、特色创新做法,找准切入口,试点先行,各县(市、区)总林长牵头协调谋划1项本辖区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推动各地林业特色化发展。
全力推进绿美江淮行动,围绕绿美江淮“十大行动”,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科学编制绿美江淮行动方案。坚持规划引领、部门联动的原则,用好山河湖自然资源,一体化推进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城市、绿美河湖、绿美通道、绿美园区、绿美校园、绿美景区、绿美森林、绿美产业建设,共建绿美芜湖。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动集体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完善林权融资配套服务、拓展林权交易渠道、引导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森林经营、场村(国有林场和村集体)合作、“林票+碳票”等方面,小切口突破,形成可复制典型案例。
总林长令强调,要强化林业资源保护,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强化林长统筹、行刑衔接、纪法衔接,扎实开展森林督查、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严厉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重要湿地动态监测评价,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等保护。
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责任,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协调做好火源管理、防火宣传,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组织能力,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强力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持续加强检查督导,统筹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部门协作,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成效。
各级林长应针对辖区林业产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链缺口,精准提升林业项目“双招双引”力度。以乡村级林长为主导,摸清家底,实现林业经营主体应统尽统,以市县级林长为主导,建立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储备库。以“林长三联系”工作为契机,做好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上的问题,推进我市特色经济林、木竹资源综合利用、木本油料、森林康养旅游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2024年度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2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