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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长令

   日期:2024-04-15     来源: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133    评论:0    
核心提示:  4月9日,锦州市委书记、市林长刘克武,市长、市林长王心宇共同签发1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当前林业重点工作的令》。 

  4月9日,锦州市委书记、市林长刘克武,市长、市林长王心宇共同签发1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当前林业重点工作的令》。

  林长令强调,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促进林长履责。

  林长令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科尔沁沙地南缘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在黑山、北镇和义县开展植树造林、退化林修复和综合管护,筑牢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政治责任,为实现全市2025年植被综合盖度达到60%以上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巡查工作,切实解决林草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将疑似违法占用林地图斑核查工作全面纳入锦州市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执法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林草、法院、检察、公安系统合力,不断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做到“专项执法工作”和林长制责任体系的有机融合,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长效推进林草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对于重大问题不走过场,对问题一查到底。(信息来源:锦州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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