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蔓延,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全力保障2024年全县国土绿化工作,强化林木种子、苗木和苗木繁殖材料等检疫检验工作,现就加强苗木检疫、规范苗木调运程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贵德县所有苗木种植户须将今年计划出圃的苗木,向本辖区政府上报登记,再由乡(镇)政府上报给贵德县林业站,并申请产地检疫,经县森防检疫员现场产地检疫调查,检疫合格的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不予出圃。
二、需调出贵德县的林木种子、苗木或苗木繁育材料等必须事先到贵德县林业站报检,经现场检疫无病虫害的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方可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按车核发,实行“一车一证”,不得虚报瞒报,报检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以前,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凡需调入贵德县境内的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繁育材料,需有“两证一签”(植物检疫证书、苗木质量检验证书、苗木标签)手续。苗木运抵贵德县后调运人有义务向县林业站报检,并由县森防检疫员对苗木进行抽样复检,合格的,予以栽植;不合格的,严格按《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进行除害处理;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停止调运,若存在违法情形,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