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青海省湟水流域规模化林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重点生态功能区大规模国土绿化,在拓宽融资渠道、探索经营管理、科学造林绿化、强化监督考核、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79万亩,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助推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
多途径拓宽融资渠道,聚力推进林场持续发展。内蒙古与有关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捐资围绕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经营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召开内蒙古首个国家储备林项目合作座谈会,与多伦县人民政府、内蒙古林草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家储备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整合行业内龙头企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林草产业链。青海探索构建“谁修复、谁受益”市场机制,激活释放政策红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
多元化探索经营管理,蓄力激发林场内在动能。青海省全面落实《关于创新造林机制激发国土绿化新动能的办法》《青海省营造林工程先建后补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家庭林场、合作林场、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青海省林投公司、民和县香水村委加强合作,探索推进民和香水合作林场试点工作,激发村集体和农民参与规模化林场建设及造林护林积极性。内蒙古多伦县以林权交易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林权流转等业务,对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资本化运作,进一步盘活林业经济、明晰林地使用权、落实林木处置权受益权,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和合理开发林地资源。目前,多伦县林权证抵押贷款金额已突破2亿元,其中农民个人林权证抵押贷款金额达7000万元。
科学化实施造林种草,助力提升林场资源质量。2023年,河北省保定市谋划了5个2000亩以上灌木林地造林示范片区,各县结合立地条件和植被覆盖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引乔入灌,大力营造山杏侧柏、黄栌侧柏、油松侧柏等针阔、针针混交林,完成唐县倒马关、曲阳齐村等灌木林地造林1万亩。内蒙古争取资金103万元,完成新建和改造管护用房、完善办公用房水电暖设施、建设无线自组网系统、建设水源井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新购置防火监控设备、水车、应急救援大功率潜水泵等防火设备,硬件设施不断完善,经营管护水平得到极大提升。青海省加强与中国林科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开展长柄扁桃繁育及栽培示范推广项目,2023年完成容器苗繁育5万株,在湟水规模化范围内湟中区、乐都区、民和县选择了不同立地条件的地块进行示范造林150余亩。
常态化开展监督考核,协力巩固林场建设成果。河北省涞源、曲阳、涞水、唐县召开雨季造林现场观摩会,组织施工单位现场互查互看造林地块,通过观摩调研、示范评比、奖优罚劣,掀起比学赶超氛围和造林绿化热潮。成立督导指导小组,深入造林一线,对整地栽植情况逐地块验收,不合格的责令返工或停工。内蒙古切实推进林草资源综合调查,建立本底资源矢量数据库,开展规模化林场资源综合调查工作,完成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为整体评估、评价规模化林场建设成效奠定基础。青海省持续抓好公益造林项目动态监管,配合中国绿化基金会,完成2020年林业生态专项债券人工造林项目三年保存率验收工作,对部分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地块责成施工单位进行补植补栽。同时组织邀请专家学者、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对营造林配套设施灌溉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专家组综合验收评为合格工程。
多方位聚焦惠农富民,发力推动林场产业发展。内蒙古种植经济林大果沙棘3.3万亩,林间种植赤芍等中草药约200万株;正蓝旗分场初步探索了与企业合作建设露营基地、度假庄园,开展烧烤、垂钓、草原露营、高端康养等特色旅游服务,林场年收入增加10万元;以“先造后补”等方式,让广大农牧民参与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约5830户农牧民受益;试点建设为87名农牧民提供林草资源管护岗位,人均年收入3万多元。河北省保定市按照“一年示范引领,两年整体布局,五年百万亩规模种植,三产融合发展”的思路,在18个县(市、区)完成文冠果种植6万亩。其中,建成易县小寨村、尉都村等3个示范种植基地,完成种植4000亩;在涞源县、唐县等地组织开展7000亩对照试验种植;对接中国林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注册成立二级公司“中林保定”,央地合作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