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区道路建设过程中,浙江省龙游县严把立项审批“三道关口”,确保“应建尽建、合理布局、效益显著”。林区道路是林业生产运输车辆通行为主的交通道路,是支撑林业生产发展的“脊梁骨架”,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举措。
严把森林保护关。在林区道路线路设计时避开古树名木,避开野生保护植物分布区,同时尽量避开天然林和高蓄积林分。在林区道路建设施工之前,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在施工期内,属地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林区道路按红线施工。
严把生态保护关。林区道路建设要避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为“危险区”的区域、生态系统极度脆弱的区域,尽量依山就势,宽度适宜,减少大开大挖。在建设阶段要求文明施工,注意生态保护,高切坡要块石砌筑,避免雨水冲刷引发山体滑坡或崩坍。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可综合利用的渣土渣石,除用于工程回填、路基填筑、边坡防护外,不得对外出售,避免出现借建设林区道路之机非法采石采矿的行为。
严把森林防火关。林区道路建设要与森林防火巡护道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道路阻隔作用,实现分区设防的目的。根据营林造林、护林防火、林产品运输、交通出行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路基宽度。施工期间,切实加强火种管理,增强施工人员森林防火意识,争取做到“进山不抽烟,抽烟不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