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精神,发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典型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认定考评组,开展了2023年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同时,对2015、2016、2020年认定的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开展动态监测。
考评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认定和监测程序,对全区14个县(区)推荐申报的24家经营主体的生态保护、发展模式、品牌建设、示范带动等7项指标进行了现场认定核实,对15家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品牌突出、效益明显等7项指标开展了监测核实。
近年来,全区各地以山林权改革为契机,创新林业发展新思路,扩展林业发展新内涵,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资源利用率,把生态林业与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产品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拓宽了林业发展空间,有效探索了“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实现了“林业发展、生态良好、林农增收”的目标。目前,全区林下经济主要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246万亩,林下经济产业实现产值7.4亿元,建设各类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0余家,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数达到3.5万户,林下产品种类已发展为9大系列、20多个品种。
林下种植食用菌
林下养蜂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积极把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目前共认定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6家,并实行动态监测。示范基地已成为全区森林资源增长、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发展的标杆和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