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fgs8728@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司(邮编: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8728。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附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司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