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花卉消费需求呈快速增长势头,花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作为绿色生态产业、富民增收高效产业,花卉产业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花卉产业稳步发展,产业效益不断提升,已成为带动效应明显、经济效益显著的“美丽经济”。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花卉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做强做优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壮大新型主体,培育优势产品,打造优质品牌,推进产业跨界融合,突出文化引领,构建花卉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由花卉大省向花卉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和调控,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市场监管服务,整合资源要素,加快产业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和壮大花卉龙头企业,健全花卉产业链、供应链,完善花卉生产、流通、服务体系。
2. 坚持特色优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的前提下,立足区域特色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引导产业集群集聚、适度规模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行标准化生产,注重提质增效,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3. 坚持科技引领。整合科技资源,以特异资源创新为基础,加强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品种自主创新,加强花卉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集成,打造应用示范推广载体,促进“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提高花卉产业核心竞争力。
4. 坚持文化传承。挖掘特色花卉文化价值,以花文化为传承主体,加强花卉产品创新设计,打造地域特色鲜明、富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苏花”品牌。推进花卉产业与康养、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构建多元化的花卉消费体验模式,拉动花卉消费提档升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花卉产业布局更加优化,花卉种质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打造一批特色花卉基地与创新平台,培育特色花卉乡镇20个,创建优势花卉品牌30个,巩固提升综合性花卉交易市场,配套完善产地花卉交易市场和花卉物流园区,花卉产业集群集聚区初具品牌和规模效应,力争年销售额达到300亿元以上。
到2035年,花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产业链体系基本建成,花卉种业创新体系健全完善,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质量效益显著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花卉物流体系基本健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花卉消费持续增长,花文化更加繁荣,力争年销售额突破600亿元。花卉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和作用持续增强,基本建成花卉强省。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全面系统开展花卉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江苏特色花卉资源种类、分布、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健全花卉种质资源档案,构建系统完善的省级花卉种质资源保存与鉴定评价体系。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花卉种质资源库(圃)的建设,加强我省特色花卉种质资源特别是珍稀濒危野生资源的原地和异地保护,对具有潜在利用价值和引进的优良花卉等种质资源进行异地保护,为花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奠定基础。
(五)构建花卉种业发展体系。以关键目标性状选育和核心育种技术开发为主攻方向,开展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等前沿育种技术研究攻关,加快常规育种、生物育种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种业基础创新能力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大幅提升育种效率和品种科技水平,培育一批优质特色多抗高效新品种。大力推进优势特色花卉种苗(种子、种球)繁育中心、基地建设,培植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创新能力突出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与经营主体,支持有条件的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商业化育种创新基地,联合攻关选育一批突破性优质高效新品种。构建花卉种苗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提高优质良种的自主供应能力,有效支撑花卉优质种苗供给。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种业市场服务力度,做强“苏花”种业“芯片”。
(六)建设优势特色产区。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巩固提升以常熟、吴江、昆山、锡山、宜兴为主的环太湖苗木盆花产区,重点发展观赏苗木、盆栽花卉;以武进、金坛、溧阳为主的滆湖精品花木产区,重点发展精品造型苗木与盆栽花卉;以浦口、江宁、句容、丹阳为主的宁镇盆花草坪产区,重点发展盆栽花卉、观赏草坪草;以江都、如皋、靖江为主的苏中盆景苗木产区,重点发展精品盆景、小微盆景及观赏苗木;以沭阳、盐城、新沂、淮安为主的苏北花木盆花产区,重点发展耐盐碱观赏苗木、盆栽花卉、盆景及食用药用等花卉;以东海、新沂为主的苏北鲜切花产区,重点发展菊花、百合、郁金香、非洲菊等鲜切花生产。
重点布局和建设一批现代花卉产业集群,把分散的小微企业、种植大户向产业园区集中,集聚要素资源,加快优势花卉生产集群集聚发展,推动示范园区提档升级。推动菊花、荷花、月季、中国兰、杜鹃、芍药、百合、桂花、海棠等特色花卉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稳定发展蝴蝶兰、观赏凤梨、红掌、仙客来等大宗设施盆栽花卉,提升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精品花木、造型苗木生产,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推动苗木生产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型。传承盆景制作技艺,做大做强盆景产业,积极推动盆景加工向大众消费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绣球、朱顶红、鸢尾、石蒜、萱草等新兴花卉以及花坛花境植物、观赏草、观赏竹等,丰富景观绿化、社区花园、居家庭园花卉种类。
深入挖掘花卉食用、药用与保健价值,大力开发菊花、荷藕、玫瑰、百合、茉莉、铁皮石斛、石蒜、射干等食药同源功能性花卉,研发花茶、花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及香精、香料、天然色素等高附加值产品。
(七)提高设施生产水平。大力发展智能温室、自动苗床、保温覆盖、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智能传感监测等设施设备应用,提升花卉设施装备水平。加快推广设施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等先进适用装备技术,推进整地、种植、育苗、植保、移栽、采收、加工、贮运等关键环节的机械化作业,加快实现花木生产由露天生产、手工作业向设施生产、机械作业转型升级,推进花卉生产“机器换人”进程。开展生产环境远程监控可视化、管理决策智能化、生产控制自动化、产品质量溯源可查化等技术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
(八)加快科技推广应用。以产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我省科研优势,科学调配科技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推协作,构建联系紧密的研发推广机制体制,加快花卉新品种示范、新技术集成、新模式推广与新装备应用,着力提高花卉科技创新与推广转化能力。围绕制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改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生产设备智能化研发等,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组装集成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构建完善的技术体系。
充分发挥省各科研院所、产业技术体系、省市县乡农林技术推广体系、创新联盟、重点实验室、科普基地等人才和成果等资源优势,广泛参与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构建以农技推广为主体,产业技术体系和协同推广体系为补充,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为重要力量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推动花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九)健全生产标准体系。突出优势特色花卉主导产品,围绕种苗、种植、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地方生产技术标准与产品标准,建立花卉产品质量评价检测机制,加快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引领、地方标准为核心、团体标准为补充的花卉标准体系。以创建国家及省级花卉标准化试点示范为抓手,建设一批花卉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培植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提高标准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水平。大力加强标准宣贯与培训,提升全行业标准意识。
(十)打造特色优势品牌。引导企业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坚持量质并举,以品质提升带动效益增长,以标准化促进质量提升,形成拳头产品,打造“苏花”优势品牌。鼓励支持企业积极争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省级农产品目录名单、区域公共品牌、企业知名品牌、质量体系认证等,加强花卉产品的包装、品牌、形象设计,利用政府和社会力量宣传品牌、推广品牌、维护品牌,彰显花卉优势品牌市场认知度、美誉度和扩张度,全力打造“苏花”靓丽名片。
(十一)建立高效流通体系。完善各级花卉市场功能,加强花卉市场的仓储、运输、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管理和市场服务。建立花卉物流行业标准体系,重点扶持一批辐射面广、集散量大、运营高效的花卉综合交易市场。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市场供求信息平台、网络交易平台等,支持花卉零售企业将销售终端向城乡社区延伸,鼓励发展社区团购、电商直播等多种新型经营业态。
(十二)推动产业数字赋能。积极引导花卉产业走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道路,加快物联网、大数据、5G、北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花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数字技术在花卉领域的创新研究应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应用先进适用的数字技术和智能装备,改造提升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数字化水平。组织协同推进重点产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数字技术装备提升生产、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整体运行效率。依托“苏农云”数字平台建设,畅通花卉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信息,构建省市县一体化的大数据智能决策管理体系,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应用新机制,提升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
(十三)促进花农旅融合发展。畅通“花卉+”发展路径,综合利用花卉产业资源,因地制宜,开发花卉旅游、鉴赏、休闲、养生、科普、研学等形式多样的花卉体验项目。依托花卉产业优势,开发其旅游功能和文化元素,重点发展一批特色花卉基地、花卉主题公园、特色花卉小镇、花卉园艺中心、花卉康养基地等新型花卉综合体,创新开展花卉主题的“苏韵乡情”系列推介活动,鼓励跨区域编排主题鲜明的热门线路和精品景点,实现农业资源向旅游资源转化,丰富全域旅游产品内涵。突出花卉元素,加快开发花卉创意产品和品牌花卉形象产品,提升花卉产品的内在价值。举办以花卉为主题的节庆活动,培育市场热点,营造良好的花卉消费氛围。
(十四)推进花文化宣传。鼓励支持开展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重点花文化基地”等申报工作。鼓励组织举办多样化的花卉园艺讲座、培训、比赛、展览等系列活动,办好全省及区域性展会、论坛等重大花卉品牌活动,促进花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普及花卉园艺知识,推进花文化科普教育。建立社区家庭园艺服务指导机构、市民园艺中心,普及家庭园艺知识,举办花卉园艺体验活动,激发城乡居民参与家庭园艺的热情,推动花卉园艺进入千家万户。深入挖掘地方传统名花的人格化寓意和思想内涵,并赋予其时代精神,将花文化融入生态文化、和谐文化、节庆文化、忠孝文化、康养文化之中,以花文化为传承主体,讲好花卉故事,提升花卉产业“软实力”。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花卉行业主管部门要理顺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花卉产业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有效调动各类资源,推动重大项目实施。花卉主产地要根据本地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健全花卉行业管理机构,制定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健全花卉行业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级花卉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内外交流与合作,营造促进花卉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十六)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花卉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富民的地位和重要性,将花卉产业发展纳入优势农产品全产业链和乡村振兴统筹范围,在土地流转、税费减免、农业保险、花卉鲜活产品物流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扶持,增强产业发展动力。做好产业用地统筹,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花卉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在完善审批程序、严格用途管理的前提下,加大对花卉产业相关重点设施、重大项目、重要市场、三产融合等建设用地支持。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扶持发展一批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土地集约化程度高、用地效益显著的高标准现代花卉产业园区。发挥项目引领作用,用好省级乡村振兴基金,拓展“苏农贷”政策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小额贷款政策、试点设施设备抵押、自主知识产权抵押、无抵押贷款等,鼓励和引导企业升级改造生产、加工、贮运等设施设备,帮助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十七)加强人才支撑。鼓励高等院校、涉农职业院校等完善花卉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体系,加大花卉领域专业人才培育力度。鼓励地方政府与涉农院校交流合作,委托定向培育花卉专业人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结合花卉产业发展,组织开展花卉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花农。注重发挥乡土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领头作用,夯实产业发展人才基础。鼓励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花艺学校等为依托,建立一批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和实验教学基地,开展花卉园艺师、插花花艺师、盆景艺术师等花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定期举办技能竞赛,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十八)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级、各部门财政扶持政策,鼓励各地以补贴、奖励的方式重点扶持带动力强、成长性好的示范基地、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规模主体、特色小镇等奖补力度,支持创建国家、省级新品种保护、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区域公共品牌、质量体系认证等,通过线上线下展示展销活动扩大品牌影响。
(十九)规范营商环境。强化花卉良种审(认)定、新品种权保护、花卉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实现规范化管理。设置专业负责机构,帮助解决花卉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知识产权维护方面遇到的难题。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和市场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各级花卉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引导行业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诚信发展。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地发展现代花卉产业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行业先进标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全方位、多视角大力宣传花卉产业发展成就,宣传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带动农民增收的先进典型。加强行业内外交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花卉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