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用种用苗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成立调查组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
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以及交流生产经营情况等方式,对济宁市4个单位进行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对企业种苗质量、种苗生产、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对种苗招投标文件中对种苗的要求、评价方式、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许可、标签、档案、自查制度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经查,各林木种苗企业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落实,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等材料均齐全完备。
下一步,任城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林草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管理,依法严惩打击一切违反造林种苗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做好林草种苗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林木种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造林绿化用种用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