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峄城区万福园石榴古树群保护现场,滕州市姜屯镇滕国故城古国槐复壮现场、滨湖镇西阳温村古皂荚养护现场等开展检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观看了《枣庄古树》宣传视频,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汇报了全市《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组的各位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客观指出了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全面抓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就下一步《条例》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人文厚度、生态维度深刻认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全面保护、依法管理、科学养护,全力抓实抓细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然生态负责。二要进一步抓实抓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要做好古树名木系统建档工作,按照“一树一档”建立完整档案和图文数据库,尽快完成二级、三级古树保护名录的认定和公布。要进一步落实古树养护制度和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将古树名木资源及后续资源调查、认定、养护、复壮、抢救、宣传培训等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古树名木长效投入机制。三要进一步营造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条例》和古树保护知识,引导群众提高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意识。要加强典型宣传,讲好古树故事,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保护好古树、传承好古树背后的文化。
枣庄市政府就下一步做好《条例》贯彻实施作出明确表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认真梳理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完善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明确各方责任,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工作机制,尽快分批次完成二、三级古树名录认定公布,及时组织签订保护责任书,持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抓好《条例》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