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联合印发《辽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辽宁将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115万亩,其中造林850万亩,森林抚育160万亩,人工种草105万亩;新造混交林比例超70%,使用乡土树种比例超90%。
《实施方案》指出,要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发扬彰武治沙精神,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突出困难立地造林绿化和重点林业生态功能区质量提升,优化分区布局,加强科技支撑,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示范引领,建设绿量适宜、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美丽辽宁。
《实施方案》立足国土空间自然本底特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应性,将全省划为中部生态宜居建设区、沿海生态建设区、辽东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区和辽西生态屏障建设区等四个建设区,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挖掘绿化潜力。核定落实造林绿化空间,依法合规挖掘绿化潜力,拆违建绿、留白留璞增绿、见缝插绿,加强村庄“四旁”隙地绿化。二是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加强退化森林草原修复和森林抚育,调整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草原质量和碳汇能力。三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草地及公园绿地等行为打击力度,建立涉林涉草违法案件动态清零长效机制。四是开展重点项目示范林建设,重点开展9项150处示范林建设。五是推进管理制度创新。包括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创新绿色投融资机制等。六是加强科技支撑。同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建立局省共建机制,协同推进示范建设工作。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辽宁坚持系统观念,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部署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持续推进防风治沙固土建设,增加森林草原植被盖度,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