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各类湿地在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亳州市齐抓共管,实施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切实保障湿地资源保护出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均参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三个责任,及时研究调度湿地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确保国家和省关于湿地保护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将《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纳入市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并成立《亳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组。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制机制,编制印发了《亳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亳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各县根据自然资源禀赋,认真细化编制规划,以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规划分区,完成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湿地公园建设初具规模。蒙城县出台了《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涡阳县出台了《涡阳县加强湿地公园管护措施》,谯城区制定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自然保护岗位职责》《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自然保护巡护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谯城区加强湿地管护措施》等。
三是持续开展宣传。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论述。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湿地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安徽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参与学习324人,并全部通过考试。积极指导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安徽湿地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湿地保护意识。同时,多次邀请湿地保护专家,到湿地公园属地乡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知识培训。
四是完善调查监测。不断完善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为湿地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利辛县在湿地公园配置了水质监测设备,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与安徽大学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湿地本底调查和动态监测调查评价。涡阳县持续开展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并通过开展湿地公园调查评价,形成了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科学考察报告(2016年)、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2022年)。
五是落实巡察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持续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定期报送自然保护地巡查监管报告和湿地公园违建别墅排查情况。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2022年“绿盾”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1处,督查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地问题已及时反馈给各县政府,并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
目前,亳州市已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一般湿地65个,湿地总面积28674公顷。湿地内生物种类多样,包括多种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工作稳中有序、稳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