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函浙江省政府,同意丽水市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丽水市是全国唯一获得该试点的城市,试点至2026年结束。复函要求“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丽水市拥有林地2076万亩,占全省22%,活立木总蓄积量超过1.1亿立方米,占全省25%;森林资源总量创历史新高,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依托特殊优越的生态本底,全市共设立自然保护地32处,生物多样性总量也居全省之最。2022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536亿元,增速5.5%。
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禀赋,造就了丽水“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等金字招牌,也成就了丽水“中国生态第一市”的美誉。
近年来,丽水市先后承担了两轮全国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区)建设,探索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等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丽水市还率先在全国开展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出台地役权补偿收益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盘活资产近6亿元,创建国家公园实践入选了2021年度中国改革十佳案例。“承担这一试点,是丽水‘林业振兴’的一场‘及时雨’。”市林业局局长廖永平说,成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必将为丽水“林业振兴”注入新动力、开辟新天地。
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本次试点丽水市将大力实施林权改革聚富、生态管护育富、产业发展造富、森林碳汇增富、整体智治筑富“五富”工程,加速林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动林农就业增收,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确保到202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高位增长,森林植被碳储量达8000万吨,建成千亿级现代林业经济体系,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林业可支配收入突破1.5万元。
围绕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丽水市将统筹各项要素保障,深化国家公园、林业金融、森林碳汇、林地股份合作等探索创新,合力把林业碳汇与林区共同富裕市两项全国试点一体布局、协同推进,努力促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高质量转化。通过试点的实施,丽水市不仅可以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发挥林业积极作用,还将建立一批机制、总结一批案例、建成一批成果,形成试点工作的“丽水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