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两年、数易其稿的《河源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4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办法》是广东省河源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首部政府规章。2005年,河源市印发的《河源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作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只有5年,早已失效。该《办法》是在此基础上,结合河源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国家园林城市巩固工作,对全市绿化管理进行重新修订和进一步完善,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法治化。《办法》明确了规划主管部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关于城市绿化方面的主要职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和保护工作,《办法》规定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城市绿化资源进行定期普查和加强植物病虫害预测防治相关工作的职能。
据介绍,本次立法以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借鉴省内其他城市的城市绿化立法和管理经验基础上,以提高城市绿化质量和工作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为目标,制定了一部体现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贴合河源城市绿化工作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