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省林草局在前期上报国家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评估,形成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对《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电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十三个市(地)政府及所属县(市、区)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2023年3月29日-4月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451-82346437,
电子邮件:54010226@qq.com
附件:《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