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种苗保障方案的通知
桂林办生字〔2022〕28号
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各处室站,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广西林科院,广西八桂种苗集团:
《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种苗保障方案》已经自治区林业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油茶良种壮苗供应保障工作。
2022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2023-2025年)种苗保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油茶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推进油茶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区推进油茶“双千”计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油茶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职能,完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油茶良种壮苗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油茶种苗保障原则
(一)坚持种苗先行,保障苗木供给。超前谋划苗木培育和供应工作,培育品种纯正、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油茶种苗,满足全区油茶产业发展的种苗需求。
(二)坚持以质为先,严把种苗质量关。培育良种壮苗,确保苗木质量必须达到油茶“双千”计划造林使用“三百”苗木(100%良种、100%大杯苗和100%花果成型苗)质量要求后方可出圃。
(三)坚持育种创新,开展选育推广。积极挖掘油茶优良品种,开展油茶良种选育,认定生产确需品种,不断推广遗传增益更高、丰产质优的油茶良种。
(四)坚持依法治种,严格实施监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油茶种苗从生产到经营全过程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油茶种苗行为。
二、现有油茶种苗供需情况
(一)油茶种苗供应情况
1.油茶穗条供应情况。关于岑软油茶系列品种。全区已建有定点采穗圃24处,面积约2400亩,年产穗条60万公斤以上(按120-150公斤/亩·次,一年可采2次计),每年可提供培育嫁接苗3.5亿株(按600株/公斤计),完全可以满足全区岑软良种油茶苗木嫁接用穗。关于香花油茶系列品种。全区初步建设认定香花油茶定点采穗圃3处,总面积约210亩(广西林科院100亩、来宾兴宾区60亩、南宁横州市50亩),年产穗条约5.4万公斤(按150公斤/亩·次,一年可采2次计),可提供培育扦插苗约0.27亿株(按500株/公斤计)。
2.油茶苗木供应情况。全区油茶苗圃生产的苗木主要是以岑软2号和岑软3号为主,占全区油茶苗木总量的90%,其它品种还有岑软11号、岑软22号、岑软24号、香花油茶系列以及省外良种品种(长林4号、长林40号、湘林1号、湘林GXL15号)。全区留床苗数量共计1.7亿株,其中:2年生以上大杯苗0.98亿株(其中大杯苗中岑软2号、岑软3号共0.8亿株,其他优良品种0.18亿株,香花油茶仅有45万株),预计可出圃合格苗0.75亿株;现有留床小杯苗0.72亿株,更换大杯后预计可出圃合格大杯苗0.5亿株。大苗存量可满足2022-2023年全区造林需要,但需求量大的香花油茶苗木稀缺。
(二)油茶种苗需求情况
根据《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2025年全区将新造油茶276万亩、低产林改造151万亩。按新造林276万亩,现行油茶造林平均密度(75株/亩)计,需苗量约2.1亿株;按低产林改造预栽更新20万亩,改造造林平均密度(50株/亩)计,需苗量约0.1亿株,预计共需油茶合格大杯苗总量2.2亿株。扣除现有可出圃大杯苗0.75亿株和小杯换大杯的0.5亿株,全区仍需新培育大杯苗约0.95亿株,其中按发展香花油茶100万亩测算,共需香花油茶苗约0.75亿株,需要良种穗条约17.5万公斤(按损耗率15%计);其他良种油茶仍需新嫁接培育0.2亿株,需要良种穗条约4万公斤(按损耗率15%计)。
表1 油茶种苗供需情况表 万亩、亿株
造林面积 | 苗木需求总量 | 现可供苗木量 | 大杯苗总缺口量 | |||||||
合计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其中香花油茶 | 大杯苗 | 小杯苗 | ||||
现有大杯苗 | 预计可出圃大杯苗 | 现有留床小杯苗 | 预计换大杯后可出圃大杯苗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276 | 2.2 | 0.7 | 0.8 | 0.7 | 0.75 | 0.98 | 0.75 | 0.72 | 0.5 | 0.95 |
备注:上表11栏=2栏-8栏-10栏。现有大苗0.98亿株,按80%的出圃率,预计可出圃苗木0.75亿株;留床小杯苗0.72亿株,换大杯按70%的出圃率,可提供出圃苗木0.5亿株。
三、种苗生产计划
(一)良种穗条生产
1.香花油茶系列品种。2022-2024年,预计穗条总产量达21万公斤,可提供扦插1亿株苗木的需求。其中2022-2023年,预计穗条总产量达10.6万公斤,可提供扦插0.53亿株苗木和低产林改造高接换冠用穗的需求。2024年预计穗条产量10.4万公斤,可提供扦插0.52亿株苗木和低产林改造高接换冠用穗的需求。
表2 香花油茶采穗圃供穗计划表
供穗时间 供穗单位 | 2022年采穗量 (公斤) | 2023年采穗量(公斤) | 2024年采穗量(公斤) | 合计 (公斤) |
广西林科院(100亩) | 10000 | 30000 | 40000 | 80000 |
来宾市(60亩) | 12000 | 24000 | 24000 | 60000 |
横州市(50亩) | 5000 | 15000 | 20000 | 40000 |
河池市(50亩) | 5000 | 10000 | 15000 | |
百色市(50亩) | 5000 | 10000 | 15000 | |
小计 | 27000 | 79000 | 104000 | 210000 |
2.岑软油茶系列品种。2022-2023年,预计穗条总产量达60万公斤以上,可供嫁接苗木3.5亿株,完全满足生产需要。
(二)良种大苗培育。为确保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所需的2.2亿株大杯苗,计划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开展苗木培育工作如下:
1.对现有在圃的0.98亿株大杯苗加强管护,做好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对现有根系已穿杯的大杯苗进行断根移杯,拓宽生长空间,促进苗木散叶分枝生长,形成合理冠幅。预计可出圃合格大杯苗0.75亿株。
2.2022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计划将0.72亿株留床小杯苗更换大杯培育,按苗木折损率30%计,预计生产合格大杯苗0.5亿株。
3.将缺口的0.95亿株大苗需要重新嫁接(扦插)苗木开始培育。按照苗木出圃率85%折算,2022-2024年全区必须完成新嫁接(扦插)苗木1.1亿株左右,其中香花油茶0.85亿株(预计可出圃0.75株),其他油茶0.25亿株(预计可出圃0.2亿株)。
表3 油茶大杯苗培育计划表 单位:亿株
时间 品种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合计 |
现有岑软等大杯苗 | 0.75 | 0.75 | ||
现有小杯更换大杯苗 | 0.5 | 0.5 | ||
香花油茶 | 0.1 | 0.3 | 0.35 | 0.75 |
其他油茶 | 0.2 | 0.2 | ||
小计 | 0.85 | 1.0 | 0.35 | 2.2 |
(三)主要乡土油茶品种苗木培育。对一些表现优良但尚未审(认)定的油茶乡土品种,当地群众有种植传统和意愿的,允许纳入“双千”计划在本县范围内造林。此类苗木培育应使用由广西林科院确定的优良单株采集的穗条。
表4 主要乡土油茶品种一览表
品种 | 适宜种植区域 |
凤山中籽茶 | 河池市凤山县 |
东兰坡高油茶 | 河池市东兰县 |
天峨小果茶 | 河池市天峨县 |
凌云中果茶 | 百色市凌云县 |
田阳玉凤油茶 | 百色市田阳县 |
孟江油茶 | 柳州市三江县 |
四、种苗质量标准与建议价
(一)油茶穗条质量标准。穗条粗壮通直、腋芽饱满、无病虫危害,并达到半木质化至木质化程度;穗长15厘米以上,径粗不小于0.2厘米,每穗3个芽以上。
(二)油茶苗木质量标准。
1.香花油茶良种大杯苗木标准为:容器规格(填充基质后)为直径≥12厘米、高≥16厘米,苗高≥50厘米、地径≥0.50厘米,分枝3个以上,冠幅20×20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
2.其他良种油茶苗木质量标准为:2年生大苗,容器规格为直径(填充基质后)≥12厘米、高≥16厘米,苗高≥50厘米、地径(嫁接口以上)≥0.50厘米,分枝3个以上,冠幅20×20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苗木均有花蕾或开花;3年生大苗,容器规格为直径(填充基质后)≥15厘米、高≥20厘米,苗高≥80厘米、地径(嫁接口以上)≥0.80厘米,分枝5个以上,冠幅30×30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苗木均有花蕾、开花或挂果。
(三)油茶种苗建议销售价。根据油茶苗木市场行情以及综合考虑苗木生产成本,全区良种油茶苗木建议销售价为:香花油茶良种大杯苗不高于8元/株;其他油茶良种2年生大杯苗不高于6元/株,3年生大杯苗不高于8元/株。穗条建议销售价为: 香花油茶良种穗条不高于80元/公斤,其他油茶良种穗条不高于40元/公斤。
五、种苗生产供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加强采穗圃建设管理。一是督促各现有定点采穗圃开展抚育管护,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及时除草抚育,适当修剪,促进采穗母树生长,提高穗条产量质量,保障优质穗条供应。二是新建、改扩建一批采穗圃,在南宁(广西林科院、横州市)、来宾(兴宾区)、河池(巴马县)、百色(右江区)等地建设香花油茶良种采穗圃350亩以上,对现有部分岑软2号、岑软3号采穗圃进行改建,适当增加近年来新选育的优良油茶品种,优化品种结构,满足全区油茶育苗高品质穗条的需求。
(二)持续加大油茶大苗培育力度。一是加强对现有留床苗木培育和管护。及时督促和指导各油茶苗圃按照油茶种苗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做好苗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及时将留床合格小杯苗更换大杯培育,对已严重老化、残次和品种不纯的苗木予以淘汰清理,培育符合油茶造林质量要求的优质苗木。二是鼓励和支持各相关苗圃特别是自治区保障性苗圃新培育适合当地推广种植的油茶品种,重点加大培育近年来新选育的义禄、义丹、义臣、义轩、义雄、义娅等香花油茶良种以及岑软11号、岑软22号、岑软24号等优良品种,确保油茶造林品种多样化。三是指导20个左右自治区保障性苗圃培育香花油茶苗木,以扩大香花油茶苗木培育数量,力争2024年出圃苗木达0.75亿株,保障100万亩香花油茶造林需求。
(三)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规定,为激励科技创新发展,切实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以香花油茶良种为新起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实行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培育香花油茶苗木的苗圃应与广西林科院签订成果转化协议,经广西林科院授权后方可培育香花油茶,并由广西林科院提供相关培育技术指导。
(四)加大油茶大苗培育资金补助。2023-2025年继续将油茶大苗培育纳入政策性补助范围,重点补助自治区保障性苗圃培育的香花油茶良种以及岑软11号、22号、24号等新优油茶品种,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用于补助香花油茶良种采穗圃建设和优质油茶良种大杯苗培育。
(五)加大油茶种苗执法力度。各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要加强油茶种苗监管和执法,一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穗条调拨管控措施,按规定开展穗条调拨,凡在自治区油茶定点采穗圃调拨穗条的育苗单位,必须向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填报《广西良种油茶穗条调拨申请表》,经县、市级林业种苗管理部门初核,自治区林业种苗站审核同意后执申请表到指定采穗圃采集所需穗条,确保穗条来源和去向清楚。二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种苗各项制度,做到油茶种苗“四定三清楚”要求,进入流通市场的穗条和苗木必须按规定开具种苗标签、植物检疫证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加强油茶种苗执法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无证经营、销售无标签以及经营不适合我区种植的外省油茶苗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对查获的假劣种苗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处置,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切实维护油茶种苗市场秩序。
(六)强化油茶种苗信息调度和采购管理。一是各级种苗管理部门要加强油茶种苗生产供应信息统计工作,按时报送辖区内各采穗圃、苗圃种苗统计数据,组织和引导各油茶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熟练使用“广西种苗通”,及时掌握苗木供求动态,适时发布油茶种苗供求信息。按照种苗供应就近安排原则,科学引导各地开展苗木生产和余缺调剂。二是建立和完善苗木采购制度,有必要采取提前招标或询价采购办法,提倡实行订单育苗、定向供应方式,解决苗木“特殊商品”属性在政府采购中的难题,确保油茶种苗生产经营有序进行,防止苗木市场大起大落。三是为保证油茶苗木市场供应,各地不允许私自设置影响苗木市场流通的准入条件,严禁地方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