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青海林(草)长制工作推行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省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全省林(草)长制工作。
一是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目前,全省共设立6467名林长,其中省级总林长5名、市级总林长32名、县级总林长255名、乡级总林长1245名、村级林长4930名,初步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州级总林长抓督促、县区级总林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制度办法。结合实际,起草了《青海省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方案》等“1+5”项制度、办法,各市州、县林长办参照制定了相关制度、办法等234份。初步拟定青海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积极推进考核督查激励体系建设。
三是落实任务清单。印发《青海省第1号总林长令》,制定全面推行林(草)长制暨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督导工作17项重点任务清单、林(草)长制27项重点任务清单及2022年林长制第1、2、3季度重点任务清单,成立省林草局林长制工作专班,采取“双包五联”分区督查督办等措施强化落实。截至目前,全省共召开总林长会议85次,其中省级5次,市州级11次,县级69次。总林长批示59次,其中省级1次,市州级8次,县级50次。下发总林长令72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13个,县级58个。总林长调研巡林491次,其中省级5次,市州级72次,县级414次。
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利用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青海林草公众号、网络媒体、新闻发布等各类平台宣传林(草)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在各类公众号发布林(草)长制宣传信息30余条,在各类媒体发布13条,各市州、县发布林(草)长制相关信息111条。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把林(草)长制作为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的总抓手,加快推进林(草)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丰富实践路径,探索创新模式,开创青海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