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以林长制为抓手,以生态富民为导向,因地制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发展林业经济,实现森林面积与质量“双增”,全力打造林业经济“绿色银行”。
一是创新林业金融。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开发,开发林权抵押贷款、福林贷、林票贷、碳票贷等林业金融产品,解决“短融长投”等问题。支持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的融资,继续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推广“福林贷”、“金林宝”等普惠林业金融,截至目前,实现林权抵押贷款6194.2万元,林票贷45万元。
二是创新林票制度。林票制改革是三明进一步深化林改的重要举措,也是三明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通道的又一有力实践。今年以来,清流县林业局先后在龙津、嵩口、长校、嵩溪等九个乡(镇)16个村开展林票改革试点。截止8月底,累计制发林票总额1569.9万元,面积10633亩,惠及村民105户,超额完成1500万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创新发展林业碳汇。通过种树产生碳汇,让卖空气也能致富。截至目前,完成8.7万亩天然林的碳汇开发,开发vcs森林碳汇243万吨,完成1.3万亩生态林的碳票开发,开发碳票6.1万吨,建设碳中和林50亩。继去年以19元/吨的交易价格出售了第一期11.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后,今年3月,又以22.3元/吨出售第二期16.8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价格再创新高。
四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丰富的优势,扎实推进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34.85万亩, 总产值10亿元。其中,林下种植6.85万亩,林下养殖2.43万亩,相关产品采集加工20.39万亩,森林景观利用5.18万亩。已建成岗梅、灵芝、茯苓、黄花倒水莲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6个,面积15300亩。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农1.89万人,林农人均增收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