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草局获悉,根据《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0年)》,预计到2030年,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将完成营造林206.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0.6万亩,封山育林育草(含飞播造林)83.9万亩,森林提质增效2.2万亩。
规划明确了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以拉萨河为主线,以山体两侧第一重山脊可视范围为重点,东起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扎西岗乡,西至曲水县茶巴拉乡、浪卡子县卡热乡、贡嘎县江塘乡,西北至堆龙德庆区德庆乡,共涉及拉萨和山南市9个县(区)、35个乡镇。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加大科技攻关,明确海拔3900米以下区域以营造乔木林为主,海拔3900-4100米区域以营造灌木林为主,海拔4100米以上区域以封山育林育草(飞播造林)为主,为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有效有序实施提供了科学行动路径。(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的政策措施》,参与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承包造林的民营企业可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零地租、可经营、有补助……
零地租
第四条 根据《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规划(2021-2030年)》及年度造林作业设计,每年11月底前发布下年度承包造林地位置、面积、办理流程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承包荒地造林,承包期最长不超过70年,最短不低于30年。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零地租。
第十条 造林地经营期应与造林地承包期相一致,造林地经营期不得超过70年。承包期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承包期内支持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多种经营,也可依法进行转包、出租、继承、抵押、担保、入股或作为出资参与合作的条件。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推进林权流转、收储、登记、签证、融资等管理服务工作。
可经营
第十一条 在不影响林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承包当年可将承包造林地25%以内的面积作为经营性土地,用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体育、经果林、林下经济、经营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涉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在造林地区域内不得开展与以上项目不符的其他建设项目。
有补助
第十四条 原则上企业、社会团体承包荒地造林2000亩以上、合作社承包荒地造林500亩以上、个人承包荒地造林100亩以上的,经林草主管部门按照《西藏自治区营造林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验收合格后,造林承包方可享受相关补助等政策。
第十五条 为切实调动承包方积极性,按作业设计造林直接经费的40%,对承包方给予补助,造林第三年、第五年经验收合格后各兑现50%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从本工程建设经费中解决。
第十六条 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承包荒地造林,交通、水利(主管网)、电力、管护房等主要配套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资金从各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和本工程建设经费中统筹解决,由承包方履行配套基础设施后期使用管护责任。(来源:拉萨南北山绿化指挥部)
拉萨地区适合栽种的苗木有哪些?
乔木类:雪松、油松、落叶松、高山松、白皮松、长叶松、樟子松、巨柏、大果圆柏、侧柏、西藏柏木、高山栎、云杉、云南樱花、柳树、金丝垂柳、班公柳、杨树、银白杨、桦树、紫穗槐、榆树、红豆杉等;
灌木类:高山柏、高山柳、蔷薇、江孜沙棘、杜鹃、梭梭树、红宝石海棠、锦鸡儿、水柏枝、丁香、金银花、树莓、砂生槐、沙地柏、拉萨小檗、醉鱼草等;
果树类:山杏、桃树、苹果树、梨树、柑橘类、核桃树等;
经济树种类:茶叶、花椒、油桐、木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