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江西山茶油团体标准》正式公开发布。明确了“江西山茶油”名称的适用范围为江西境内产出的油茶籽经压榨工艺加工而成的茶油产品,明确提出江西山茶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非食用油和浸出茶油,不得添加维生素 E、不得添加香精和香料。团体标准对江西山茶油的特征指标、质量指标、声称指标进行了规定,各项指标均高于现行所有茶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团体标准。此外,还对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储运、追溯信息等进行了规范,有效保障了江西山茶油的品质。
该标准由江西省林业局、省油茶产业协会提出,省林科院、省科学院化学应用研究所、省食品检验监测研究院、国家油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和部分省内油茶企业共同起草完成。下一步,江西省林业局将指导省油茶产业协会制定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标识管理办法,筛选出第一批授权贯标企业,并于今年生产首批江西山茶油产品投放市场,对全面开展江西山茶油公用品牌宣传推介活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万发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