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2021年第13号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2021年)》。这是在机构改革后,国家林草局首次公布主要草种目录。《目录》在牧草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修复用草、能源草、药用草等草种类型,标志着草种管理工作由侧重于牧草管理进入到全口径草种管理的新阶段。
《目录》以原农业部第56号令《草种管理办法》中列出的24个主要草种,以及各省(区、市)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确定的其他2至3种草种为基础,共收录12科72属120个草种。《目录》充分考虑沙化退化草地修复、重要饲草产业发展、城市绿化等对草种的多种需求,涵盖了牧草、生态修复用草、草坪草、观赏草、能源草、药用草等多种用途的草种类型。羊草、无芒隐子草、老芒麦、垂穗披碱草、硬秆仲彬草、偃麦草、沙打旺等草种在我国重点草原牧区生态修复、草牧业发展中不可或缺、应用广泛、选育水平较高,这些草种都已优先列入《目录》。沙蓬、碱蓬、嵩草、芦竹、马蔺、发草、克氏针茅等部分目前没有选育基础、但具有发展潜力的草种也纳入《目录》。
国家林草局林场种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以《目录》为指导,国家林草局将引导科研院校、草种企业培育沙化退化草地修复、草牧业发展、城市绿化急需的草品种。依托西北地区传统的草种生产地带,打造专业化的草种集中生产区,推进野生草种的采收和利用。抓好草种业发展的政策供给,特别是要建立起扶持草种质资源保护、草种生产基地补贴、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抓好草种质量管理,尤其是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用种标准,探索建立草种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追溯制度。
记者了解到,国家林草局正在推进出台《全国草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马雨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2021年)》(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2021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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