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流转扶持政策
农业生产首先需要的就是土地。通常政府对土地流转设有专项资金,对流转土地、新增流转土地一定规模以上,并且流转一定期限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亩土地相应范围的资金补助。
2、基础设施扶持政策
对于一些经营大户,当地政府通常都会在多个方面予以扶持,例如水、电和交通建设等,建设期间所涉及到的这些部门和乡镇街道等都会帮助建设者争取项目资金,以保证苗木基地的基础设施完善。
3、生产资金扶持政策
目前许多地区县市都设有苗木花卉发展专项资金,并得到了国家的补贴支持,并且金额还在逐年递增。这些补贴会根据经营户的申请来发放额度贷款,贷款的时间通常是三年到五年的时间。
4、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5、引种奖励扶持政策
鼓励经营户引进苗木花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对引进新品种做出贡献的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引种奖励。
6、扶贫开发扶持政策
苗木产业基地范围内的贫困村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的,扶贫开发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7、农业综合开发扶持政策
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将由发改局、财政局的农财、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单位,积极协助苗木经营大户立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种苗投入以及生产物质的购买等。
8、退耕还林扶持政策
对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经营大户,由林业局协调给予退耕还林补贴,并纳入林业基地建设,通过立项争取资金扶持。
9、农机具补贴扶持政策
对一定规模的苗木花卉种植大户,购买起苗机、播种机、大棚卷帘机等农机具,按相关政策给予农机具补贴,由农机局负责审核办理。
10、设施农业补贴扶持政策
对苗木花卉种植大户按设施农业标准,建成一定规模暖棚、冷棚小区的,给予一定的设施农业补贴。扶持范围包括园艺作物,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智能化连栋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和集约化育苗场设施农业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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