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森林面积2926.88万亩,森林覆盖率12.68%,天然草原面积10550.7万亩,占全地区总面积70%以上。为守护好森林、草原最大的生态资源,塔城全面推行“林长制”,重点在做好“建、护、造、用”四篇文章上下功夫。
规范高效抓“建林”,构建共管共治工作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地、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确保到2021年6月底前建立地、县(市)林长制,10月底前建立乡(镇)、村级林长制。发挥各级林长作用,靠前指挥,坚持向基层教方法、想办法,把现有的管护人员力量统筹好、培训好、利用好。充分发挥地区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上下联动、管护结合、一体推进”运行模式。
固本强基抓“护林”,增强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落实《天然林保护条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等,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严格执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面开展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通过人工促进更新、森林抚育等措施,提升公益林的防护效能,确保1192.4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不减少。完善全地区1025株古树名木档案,对出现生长衰弱、濒危症状的古树进行抢救与复壮。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落实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构建完善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全面掌握林地、林木、草地等资源利用现状及其消长变化,提高资源监管能力,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林”的目标。
扩面提质抓“造林”,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坚持以水定林,统筹开展造林绿化,2021年完成新植人工造林2.29万亩,修复退化林2.2万亩,封山育林 9.5万亩,清理死树0.5万亩。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庭院绿化美化,持续加强公共空间绿化,规范开展道路绿化、科学营造农田防护林。2021年发展庭院经济村队92个4000余户,新增庭院经济面积2791亩,种植各类树木109万株。推行森林草原可持续经营,落实“一林一策”,坚持造、封、育结合,优化林种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多措并举抓“用林”,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塔额盆地高酸海棠产业及乌沙枸杞、葡萄、蟠桃林果基地效应,稳定18万亩林果种植面积,不断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高端特色果品供给,提升鲜食果品四季均衡上市供给保障能力,大力提高林果业精深加工能力,构建现代林果业“产+销”一体化发展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森林+”,推进森林生态旅游,以巴尔鲁克山、佛山森林公园5A级景区创建为重点,打造一批自然生态旅游目的地品牌。积极培育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形成区域化产业集群。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利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作用,完善林草良种、科技、土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要素供给,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生态修复、林业草原资源培育和开发,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