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山东全省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共分为总则、信用信息分类、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信息评价、信用评价应用、信用信息监管和附则等8个章节。《办法》规定了省、市、县三级在园林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信用信息类型及主要内容,归集的主要途径、方式、时限,公开方式、期限、管理制度,以及信用评价指标、评分及评级方法,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方式等内容。
《办法》要求,对全省园林绿化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形成合理诚信评级梯次,坚持奖优罚劣导向,对各类失信行为严格扣分。同时,实施系统动态评价,建立并依托省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管理及评价评级,评价结果动态更新,并可随时查询。
《办法》注重市场公平,充分考虑大、中、小园林绿化企业不同特点,兼顾外省园林绿化企业入鲁信用管理,合理设定评价规则及相关指标、分值。